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孝南区星火排气道制品厂申请执行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6-02-28 11:30:25
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你与孝南区星火排气道制品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923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孝南区星火排气道制品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6年2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标的6928.12元(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诉讼费66元,执行费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