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涂秋香申请恢复执行胡凤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12-26 15:47:14
胡凤华:
你与涂秋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鄂0923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涂秋香现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5年7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涂秋香偿还借款106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受理费1610元,执行费149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