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上午9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新店法庭一起离婚纠纷案

时间:2014-12-22 09:05:06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审判员褚文奇,书记员管军军。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就坐。

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员,本案原、被告双方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就绪,请决定是否开庭。

审判员:现在开庭。

审判员:云梦县人民法院新店人民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鲁武亮诉被告胡丽丽离婚纠纷一案。这是第一审民事案件。

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2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原、被告双方陈述你们的基本情况。

原  告:鲁武亮,男,(基本情况略)。

被  告:胡丽丽,女,(基本情况略)。

审判员:当事人身份经核对无误,出庭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允许参加诉讼。本案由审判员褚文奇独任审判,书记员管军军担任本庭全部记录。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549505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如下诉讼权利、义务。

一、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二、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

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三、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五、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审判员:以上告知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原告听清楚了没有?

 告:听清楚了。

 告:清楚了。

审判员:原告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告:不申请回避。

 告:不申请。

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之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前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告:没有。

 告:没有。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其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告:宣读起诉状(略)。

       诉讼请求:1、解除婚姻关系,请求判决离婚;

       2、夫妻未共同生活,家庭困难,返还彩礼;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员:原告有没有补充意见?

 告:没有。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胡丽丽答辩。

 告:我们结婚之前双方相处了半个月是有的,结婚三天我们就吵架,第三天原告就要离婚,之后一直说。刚结婚原告就让我出去做事。中途回家的时候他们已经把新房里面我的东西全部放到了阳台上,屋里完全没有我的东西,后来我把东西清走了。结婚没多久他就当着双方家人的面打我。原告从结婚三天到现在就一直说要离婚。虽然我们没有共同生活很久,可是是原告一直要求离婚,如果当初原告不想要这段婚姻,当初为什么要和我结婚。他的意思就是想让父母安心。我工作期间原告一直不停的打电话给我,打电话给我母亲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不应该是一个男人说的。

审判员:你们的感情状况?

 告:201312月经人介绍认识的,2014228日办理结婚登记。316日举行的结婚仪式。

审判员:被告是不是这个情况?

 告:是原告说的情况。

审判员:你们的子女状况?

 告:没有子女,没有怀孕。

 告:是的。

审判员:你们的财产状况?

 告:婚前没有个人财产,没有债权债务。婚后没有财产,没有债权债务。我们结婚时有5万元彩礼,首饰是六金,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就不计算了。六金是上门的时候买了一条黄金项链,5800元。铂金项链和铂金戒指是我姐姐转送给被告的,价值我不清楚。事后另外买了黄金手链和黄金戒指,一对耳钉,这三样共4700元。彩礼是被告爸爸和她本人及弟弟在我家我和我爸爸直接给了一万元现金,四万元在卡上,一起给了对方的。

 告: 婚前没有个人财产,婚后也没财产。原告说的黄金首饰是真实的,他姐姐送的两样铂金的是旧的。一共加起来是六件。第一次买的黄金项链17.5克左右,婚后买的手链8.7克。黄金戒指2.4克,耳钉1.9克,都是千足金。彩礼是五万元。结婚我办嫁妆差不多2万元,给原告花了2000多元买了戒指,买了空调,床上用品,微波炉,其余的家用的就不说了。

审判员:关于财产你们还有无补充?

 告:我们20131228号借款5000元,1000元被告修手机,还有4000元给了被告妹妹。婚前被告还向我借了500元。

 告:原告是花了5000块钱,买了平板电脑,我当时就和他说了,离婚你要是要我给你。其他的没有什么补充的。

审判员: 现在对双方夫妻感情状况做调查。

 告: 我们真正在一起生活只有三天,2014320号左右被告就回去娘家了,原因是两个人吵架,后来我和她拉扯,虽动手但是没有打她。主要原因就是回门后她过生日在武汉玩,我给她发信息她说很快回来,但是一晚上没有回来,我肯定心里不舒服。就写了个纸条放家里去厂里住了两天。她就说自己冤枉要回娘家。我把她钥匙拿了,后来我妈给他打电话她就一直推着晚两天。后来我气不过要去找她父母评理,双方错过了。我没有打她,当时是想动手,比较激动,最后没有打,就拉了一下把她拉到了地上,她也没有受伤,就这样闹得不能在一起了,之后双方再没有在一起。

 告: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天,就是婚后第三天回门的时候他在我家门口说让我出去找工作,不要找他要钱。从那时候开始吵架,我们和他父母住一起,也离我家很近,一直吵吵得我忍不住了,我就去我表姐家去了,第二天刚好是我生日。他就留个纸条出去了,回来我在家没有说什么。后来是他打电话给我说让我自己找工作,然后就让我拿结婚证,把钥匙给他。我回娘家之后他妈妈给我打电话,他把电话接过去骂我。他当着我爸爸的面在我家门口骂我和我家人,当时结婚十来天。我们当时吵架时邻居在场,对着我的父亲母亲。就这样来来回回的扯了十几天。后来我出去打工,回去了一次又吵架就出去。中途我做事做了两三个月回去他屋里已经把我的东西都清出来了。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的诉请是什么意见?

 告:我同意离婚,没有什么意见。彩礼我不可能返还,这不是钱的问题。

审判员:双方还有无补充?

 告:我让她回家是她先骂我妈,我没有先骂她。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后就上门了,感觉人还不错,之后就把日子定下来了。之后交往时她用陌生的手机联系我向我借了5000元说是修手机和给妹妹。 她后来过来拿钱坐出租车车上坐了男的,我给她说不要乱花,后来她妹妹出嫁我去送礼,她还不要我向他父母说。之后再到后面送彩礼我开始有点不信任她了,其实这五万元彩礼是我妈准备交给她妈妈的。

审判员:现进行举证质证,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告:1、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原告诉讼主体身份。

       2、结婚证1本,证明双方婚姻关系。

审判员:被告进行质证。

 告:是真实的,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方进行举证。

 告:原告一直以来给我发的信息,一直到他起诉之后才没有。

审判员:庭审结束之后你把这些信息导出提交给法庭。

 告:是有一些。但是我不认为是威胁,有一些骂人的短信。

审判员:原被告还有无证据?

原  告:没有。

被  告:没有。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对离婚意见一致,没有子女,没有财产,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彩礼返还问题。双方是否认同?

原  告:还有借款5500元,拜茶钱6000元有5000元在被告手中,加上彩礼50000元、首饰总共四项。

被  告:有拜茶钱。回门时花了2000元,还剩下2000多我用了。彩礼办酒席、办嫁妆用的还剩下10000元,我爸爸存起来给我带回来他也知道。之后我们一直吵架,我自己出去找事情做,一点点的都用了。借款的事情我没必要解释,他说的都是不存在的事情。

审判员:双方就相关财产是否应该返还辩论,原告先发表辩论意见。

原  告:我们发生矛盾之后,被告离家出走不愿意回来,我及我的家人都在劝,被告没有尽妻子的义务,我们真正生活只有三天,我们只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彩礼被告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被告消耗掉应该返还。

被  告:原告一直以来对我辱骂、侮辱。我认为婚姻走到这样,有些事我不想说,当着父母我觉得蛮丑,结婚之前为了结婚你给我买东西,睡了之后你要离婚让我爸东西还给你,这怎么可能。我不在乎他这些东西,但是我不会退给他,这些事情不是金钱能衡量的事情。这个婚姻给我造成的伤害远远不止于此。

审判员:被告办的嫁妆是不是如她说的?

原  告:是的。

审判员:双方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  告:没有。

被  告:原告骚扰我的信息非常多,两个手机上都有,我明天提交,原告刚说的彩礼钱的事情,我们谈了的,我并不是不理他。他的父亲也给我打电话,说自己能做主。但是连着两个月原告一直往我家打电话。

审判员:现在进行当事人最后陈述。

原  告:没有。

被  告:没有什么说的了。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是否接受?

原  告:接受。

被  告:接受。

审判员:现在由原、被告发表调解意见。

原  告:被告说我提的要求她一点不同意,她的意思就是什么都不愿意退还,那就没什么意义了,直接由法庭判决好了。

被  告:我什么都不会退给他。

审判员: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庭不再组织调解,本案将择日做出判决,本次庭审活动到此结束,当事人阅读笔录,如无异议请签字,闭庭。

[主持人] 说:今日直播到此结束。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