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令------林建军与白林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18-07-03 15:58:01

白林俊:

你与林建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鄂0923民初84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林建军于2018年6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6月21日立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令、廉政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林建军给付借款本金15000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91.5元、案件执行申请费125元,合计216.5元。

特此公告

 

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