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陈金桥申请执行许正五合伙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01-23 10:50:05
许正五:
你与陈金桥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923民初13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陈金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1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陈金桥支付42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损失;
二、缴纳本案诉讼费7600元,执行申请费62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