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上午9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一起离婚纠纷案

时间:2014-11-28 09:03:28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审判员张姝,书记员邓敏。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审: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郭万惠,男,(基本情况略)。

被:黄银凤,女,(基本情况略)。

审: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被告:没有。

审:双方当事人身份主体均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郭万惠诉被告黄银凤离婚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代理审判员张姝独任审理,书记员邓敏担任本庭全部记录。现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和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及撤回起诉的权利。

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

3、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4、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勘验人有符合回避的法定条件的,有权申请回避。

5、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6、有进行辩论、辩护的权利。

7、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8、有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权利。

9、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有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滥用诉权的义务。

2、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实施妨害诉讼的行为,使诉讼按法定程序进行的义务。

3、当事人有如实提供或补充证据的义务。

4、当事人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的义务。

以上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原:听清了。

被:听清了。

审: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

被:不申请。

审:有无证人出庭作证?

原:没有。

被:没有。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诉状。

原:宣读诉状(略)。诉请:1、请求与被告离婚;2、孩子由原告抚养并承担抚养费;3、共同财产平均分割;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审:诉请有无增加或变更?

原:财产归被告和孩子,我放弃财产权,诉讼费由我承担。

审:请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

被:我不同意现在离婚,等我儿子高中毕业后再离婚,我儿子现在上初二。在这5年内,不管原告给我什么条件,我都不同意离婚。

审: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

原:证据一、原告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

证据二、被告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被告的身份信息。

证据三、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双方系合法夫妻关系。

证据四、三个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孩子的身份信息。

审:下面请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被:没有异议。

审:现在请被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被:没有。

审: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原:1990年。

被:1990年。

审:怎么认识的?

原:自由恋爱。

审:哪年结婚的?

原:1992年12月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

审:哪年登记结婚的?

原:1993年12月18日。后来结婚证遗失了,于2009年6月29日补领了结婚证。

审:说一下你们的孩子情况。

原:大女儿郭灵雪1994年2月13日出生,二女儿郭灵丽1998年12月24日出生,郭世纪2001年4月10日出生

审:婚后有哪些共同财产?

原:云梦城北开发小区21栋东5户的房子(房产证登记的是我的名字),合肥市瑶海区宝业城市绿苑3栋2单元507(房产证登记的是被告的名字)。

:有没有什么共同债务?

原:没有。

审:还有什么补充?

原:还有一辆车,皖AK2038三菱轿车,还有120万存款在被告手里。

审:被告,原告刚刚所说属实吗?

被:存款是100万。

审:原告,被告说是100万,怎么回事?

:2012年我存的100万定期,还有20万存在卡里我亲手交给被告的。经济方面没什么异议,反正都是给被告和孩子。

被:20万元这几年花了。

审:双方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原、被告: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请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原:被告于2008年12月14日突发脑溢血,我陪着她到处治病,大概有5年时间,被告吃药一年大概2000元。我认为我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被告生病后,我们一直无法沟通,大概有2年时间没在一起生活。

代:我女儿是好人嫁过去的,现在病成这样,不能自理,这个婚坚决不离,要是把病治好了,那可以离婚。

审:双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没有。

被代:没有。

审:现在作最后陈述。

原:坚持我的诉请。

被代:病治不好坚决不同意离婚。

审: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双方有无和好的可能?

原:没有。

被代:看他们两个人的意见。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我同意调解离婚。

被代:把我女儿治好就同意离婚。

审:双方分歧较大,庭上不再进行调解,双方阅读笔录无误后签名,现在闭庭。

[主持人] 说:今日直播到此结束。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主持人] 说:感谢各位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