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上午9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一起涉嫌交通肇事案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交通肇事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审判长王刚,审判员关永强,人民陪审员何艳平,书记员肖佩。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法警,传被告人冯三到庭。下面核实被告人身份:被告人冯三,你还有没有别的名字?你的出生年月日?什么民族?文化程度?什么职业?捕前家庭住址?
被告人:冯三,男,(基本情况略)。
审判长:你因什么事、什么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
冯 三: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14年4月16日被云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8被云梦县公安局逮捕。
审判长:在此以前受过法律处罚没有?
冯 三:没有。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收到有多长时间了?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冯三犯交通肇事罪一案。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关永强、人民陪审员何艳平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肖佩担任法庭全部记录。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克宏出庭支持公诉。湖北省睡虎律师事务所胡德山律师为被告人出庭参加诉讼。现在告知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略记)
2、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还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可以向法庭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4、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还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被告人冯三,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没有?审不申请回避?
冯 三:听清楚了,不申请。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
审判长:被告人冯三,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云梦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你犯有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和罪名有没有异议?
审判长:你是否愿意自愿认罪?
冯 三:自愿认罪。
审判长:被告人冯三,法庭有必要告知你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相应的法律后果就是,你在法庭上的有罪供述,将成为法庭对你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之一;第二,人民法院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审判长:被告人冯三,你听清楚了没有?你对这个法律后果是否明白?
冯 三:听清楚了,我明白后果。
审判长:被告人冯三,你简要陈述一下事故发生的经过?
冯 三: 当时案发的经过起诉书上说的很详细,当天下着大雨,当时就送到义堂卫生院了,离卫生院大概一公里。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当时为什么会撞上白金海?你撞上他之后为什么又走了?你是主动投案的吗?你有没有跟被害人家属进行协商调解?赔了多少?
冯 三:因为当时正好是往义堂的方向走,当天下着大雨,我看不清楚路,因为当时我不知道什么情况,我把人送到医院后跟医生说了我马上过来,晚上我听到我的亲戚说被害人死了,我就第二天早上跟义堂交警联系准备投案,他们告诉我关于死亡的案子要到云梦投案,已经调解了,总共赔了64万多,具体多少我记不清楚了。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进行询问。
审判长: 事故发生后你打了120没有?事故现场离义堂有多少公里?他当时骑的自行车?
冯 三:事故一发生就打了120,但是他们慢些,事故的位置离义堂4、500米,我从安陆往云梦方向回来,他骑的自行车。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进行举证。
公诉人:举证分犯罪事实部分和量刑部分,先对犯罪事实部分进行举证。
证据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交通事故照片;
证据七、车辆信息及机动车行驶证;
证据八、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
证据九、调解书及赔偿凭证;
证据十、证人曾飞、张小波的证言;
证据十一、被告人冯三供述与辩解。
审判长:被告人冯三你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冯 三: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就犯罪事实方面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冯 三: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辩护人:一个是赔偿协议,一个是谅解书。但是鉴于谅解书当时只有一份就给交警大队了。
审判长:经过刚才的法庭举证、质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被告人冯三违法道路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在一年 内判处刑罚,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被告人发表辩护意见。
冯 三: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于本案的定性没有异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好的,事故发生后采取积极的救治措施,家属也是积极配合赔偿。虽然谅解书在交警队,但是当时达成协议是友好协商过的,我们建议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在六个月以内。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新的意见?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新的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冯 三:没有,我尊重判决,详细法院。
审判长:本案属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被告人看完笔录,如没有错漏,在笔录上签字。现在宣布闭庭。
[主持人] 说: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