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6年第2期)
来源: 袁荆
时间:2026-05-14 09:02:23

云梦县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2026年第2期)
为严格管理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附件见下表)。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 案号 | 案外人 | 拟发放案款 | 发放事由 | 是否合议 | 执行人联系方式 |
1 | (2026)鄂0923执恢143号 | 湖北通达旺机动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 | 2000元 | 评估费 | 是 | 袁法官0712-4222691 |
2 | (2025)鄂0923执恢274号 | 程爱连 | 969.84元 | 买受人垫付土地收益基金 | 是 | 袁法官0712-4222691 |
3 | (2025)鄂0923执恢274号 | 佘洁 | 122483.08元 | 夫妻共有房产50%份额 | 是 | 袁法官0712-42226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