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巧用诉前保全 让金融纠纷止于诉前
来源: 雷俊英
时间:2024-10-10 16:03:04
近日,云梦法院通过“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依法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15日,张某峰、聂某向某银行云梦县支行借款3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周转,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自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3年12月止,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还款方式为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张某峰、聂某于2023年1月1日一次性提取贷款,到期后,二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以保促调 耐心沟通化纠纷
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向张某峰、聂某催要,均未果。为维护自身权益,银行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张某峰、聂某偿还本息。收到申请后,为尽快实现保全目的,立案庭干警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准许财产保全的裁定,对张某峰、聂某名下账户进行资产冻结。采取保全措施后,为减轻双方诉累,快速化解纠纷,立案庭干警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我所有的账户都冻结了,近期我的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这30万的贷款及利息我愿意分期偿还,能否尽快帮我解冻账户啊?”调解过程中,张某峰表示愿意偿还欠款。
“考虑到你们的实际情况,我们接受分期偿还的提议,但是期数不能过多。”
经立案庭干警的耐心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同意张某峰、聂某分四期清偿所有贷款及利息,共计31万余元。
法官有话说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下一步,云梦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发挥“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制度优势,为服务保障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