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 | 联动调解化邻里纠纷 温情司法护乡土和谐


邻里和睦、乡邻相亲,是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底色。6月12日,云梦法院副院长马云英、伍洛寺法庭负责人程娜依托“法院+综治”多元解纷机制,联合伍洛镇综治中心、村书记开展联动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亲属间占地纠纷,以柔性司法实现案结事了、邻睦人和的良好治理效果。
[ 案情回顾 ]
据悉,该案原、被告系亲属关系,相邻而居。此前,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修建化粪池占用原告部分菜地。该构筑物侵占了原告土地权益,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未果,双方矛盾持续加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建筑、恢复菜地原状且赔偿相应损失。
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程娜综合研判案情,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一纸冰冷的裁判文书虽能从法律层面厘清权责,却难以彻底消融人情隔阂,无法实现矛盾彻底根治。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亲情邻里关系,程娜法官第一时间将案件研判情况及调解思路向院领导汇报。
获悉情况后,副院长马云英主动牵头统筹,积极联动乡镇综治中心、村两委等基层治理力量,将调解阵地前移至群众家门口的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开展一站式联合调解。
调解过程中,马云英副院长、程娜法官立足事实、援引法条,向双方清晰阐释土地使用权、相邻权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本着情理兼顾、调解优先的原则,耐心开导双方珍惜亲属情谊、理性看待纠纷、换位思考化解分歧。伍洛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村书记结合村情民俗与日常邻里相处实际,从乡情道义、长远相处、家庭和睦等角度开展思想疏导,居中协调、双向沟通,逐步缩小双方诉求差距。多方工作人员细致核算土地占用损失,逐项答疑释惑,为双方提供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多方力量的耐心调和与真诚沟通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隔阂、冰释前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拆除现有构筑物、无需恢复菜地原状,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土地占用赔偿款。随后,原告自愿撤回起诉,该起僵持已久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解。此次联动调解,是云梦法院深化源头治理、下沉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云梦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巡回调解、基层解纷工作,健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用有温度的司法化解基层小微矛盾,全力守护乡村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