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聪:
你与高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923诉前调书3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高建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11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高建平偿还借款58000元;
二、缴纳本案执行申请费77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