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上午9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

时间:2014-04-18 09:00:33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贩卖毒品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审判长王刚,审判员陈晓红,人民陪审员杨有货,书记员余迪东。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审判长:现在开庭,法警,将被告人谷顺旺、徐修杰、王坤押进法庭。下面核对被告人身份,首先核对被告人谷顺旺的身份:你还有没有别的名字?你的出生年月日?什么民族?文化程度?什么职业?捕前家庭住址?

被告人:谷顺旺,男, (基本情况略)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的?

谷顺旺:2013年9月27日被云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逮捕的?

谷顺旺:2013年11月6日被逮捕。

审判长:你因何事被刑事拘留?

谷顺旺:涉嫌贩卖毒品。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

谷顺旺:没有。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

谷顺旺:收到了,有十多天了。

审判长:下面核对被告人徐修杰的身份。你还有没有别的名字?你的出生年月日?什么民族?文化程度?什么职业?捕前家庭住址?

被告人:徐修杰,男,(基本情况略)。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的?

徐修杰:2013年9月18日被云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逮捕的?什么时候被监视居住?

徐修杰:2013年9月30日被逮捕,同年11月13日被监视居住。

审判长:你因何事被刑事拘留?

徐修杰:涉嫌贩卖毒品。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

徐修杰:没有。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

徐修杰:收到了,有十多天。

审判长:下面核对被告人王坤的身份。你还有没有别的名字?你的出生年月日?什么民族?文化程度?什么职业?捕前家庭住址?

被告人:王坤,男,(基本情况略)。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的?

王  坤:2013年12月6日被云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逮捕的?什么时候被监视居住?

王  坤:2013年12月30日被逮捕,2014年1月23日。

审判长:你因何事被刑事拘留?

王  坤:涉嫌贩卖毒品。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

王  坤:没有。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你收到了没有?

王  坤:收到了,有十多天。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由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谷顺旺、徐修杰、王坤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本案由审判员王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关永强、人民陪审员杨友货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余迪东担任本庭全部记录。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克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谷顺旺的家属委托湖北浩法律师事务所王向春律师为其辩护参加诉讼,现告知你们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

(一) 可以申请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二) 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          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也可以自行辩护;

(四)          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谷顺旺:听清楚了,不申请。

徐修杰:听清楚了,不申请。

王  坤:听清楚了,不申请。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

审判长:(被告人谷顺旺留下,法警将被告人徐修杰、王坤押出法庭候审)被告人谷顺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没有?起诉书上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谷顺旺: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判长:你就本案犯罪事实有什么要补充的?

谷顺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

谷顺旺:自愿认罪。

审判长:被告人谷顺旺,法庭有必要告知你关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法律后果:第一,你的如实供述将作为本庭对你定罪量刑的依据;第二,对于你自愿认罪,法庭可以对你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上法律后果听清楚了吗,是否明白法律后果?

谷顺旺:听清楚了,明白。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没有异议?起诉书指控你的QQ网名是在河边廊坊开的成人实体店申请的吗?你是怎么认识徐修杰和王坤的?你向他们卖过三唑仑和GHB吗?你知道这类药品吗?你向徐修杰卖过几次?你是通过什么方式向他们卖的?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收钱的?

谷顺旺:没有异议。是的。我是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他们的。我向他们卖了,向徐修杰卖了一次。我是通过中通快递送的。是通过支付宝向我汇款的。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你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吗?

谷顺旺:我认罪伏法,希望审判长给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审判长:你贩卖的毒品是从哪里来的?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购买的?

谷顺旺:我也是从网上买的,他的网名“深度睡眠”,我是直接跟他汇款,他就通过快递寄给我。

审判长:(法警将被告人谷顺旺押出法庭候审,将被告人徐修杰押进法庭)被告人徐修杰,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没有?你对起诉书上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徐修杰: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判长:你有什么要补充的?

徐修杰: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

徐修杰:自愿认罪。

审判长:被告人徐修杰,法庭有必要告知你关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法律后果:第一,你的如实供述将作为本庭对你定罪量刑的依据;第二,对于你自愿认罪,法庭可以对你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上法律后果听清楚了吗,是否明白法律后果?

徐修杰:听清楚了,明白。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询问?

公诉人: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不是事实?事情经过是怎么回事?

徐修杰:是事实。我跟谷顺旺是通过网上聊天认识的,我从谷顺旺那里买了一次,是GHB和三唑仑,是通过银行汇款,他给我快递寄过来,我卖给湖北云梦的陈思远,收货人是余佳汉。我只知道这种药是催情的,一种精神药品。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要发问的?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徐修杰退下,法警将被告人王坤押进法庭)被告人王坤,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没有?起诉书上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王  坤: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判长: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王  坤: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王坤,法庭有必要告知你关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法律后果:第一,你的如实供述将作为本庭对你定罪量刑的依据;第二,对于你自愿认罪,法庭可以对你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上法律后果听清楚了吗,是否明白法律后果?

王  坤:听清楚了,明白。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

王  坤:自愿认罪。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王坤进行讯问?

公诉人:你的供述是不是事实?你是怎么认识谷顺旺的?

王  坤:是事实。是通过网上聊天认识的,我从他手里买了两瓶三唑仑,卖给了邹云龙500元钱,通过淘宝的支付宝付款的。我不知道三唑仑是干什么用的,我只知道这个是安眠药。我发货的时候不知道是管制药品。

审判长:(法警,传被告人谷顺旺、徐修杰到庭)。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要发问的?

辩护人:你是不是卖给王坤药品?

谷顺旺:是的,我是通过上家发货给王坤的,不是直接卖的。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分犯罪事实和量刑两部分进行,先由公诉人对犯罪事实进行举证。

公诉人:证据一、案件来源及被告人谷顺旺、徐修杰、王坤的到案经过;

证据二、书证:QQ聊天记录、快递单、支付宝付款凭证、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

证据三、司法鉴定;

证据四、证人陈思远、余佳汉、朱望霞、郭磊、邹云龙、王湘兰、罗小平的证言;

证据五、被告人谷顺旺、徐修杰、王坤的供述与辩解;

证据六、户籍证明。

审判长:被告人你们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谷顺旺:没有异议。

辩护人:对别的证据没有异议,只是司法鉴定中提到三唑仑一瓶一百片的净含量是8克多,这一点需要说明一下。

徐修杰:没有异议。

王  坤: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人谷顺旺、徐修杰、王坤,你们有没有证据提供?

谷顺旺:没有。

辩护人:没有。

徐修杰:没有。

王  坤:没有。

审判长:刚才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出示了证据,对被告人无异议的证据法庭予以认可,法庭调查结束。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分犯罪事实和量刑两部分进行,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本案被告人谷顺旺、徐修杰、王坤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贩卖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被告人发表辩护意见。

谷顺旺:我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判处。

辩护人:我作为谷顺旺的辩护人发表如下意见:第一,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第二,被告人贩卖的毒品主要是三唑仑和GHB,数量较小,但是其指控贩卖毒品的罪名成立。第三,贩卖毒品的危害性较小,量刑意见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在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内判处刑罚。

徐修杰:我认罪,对自己的过错有认识。

王  坤:没有要辩护的。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谷顺旺:我法律意识淡薄,愿意认罪伏法,家里情况不好,我是家里的主劳动力,以后要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徐修杰:由于本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做错了事,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一定改过。

王  坤:我由于对这个三唑仑不清楚才犯下这样的错误,我很后悔,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审判长:我们将依现有的事实和证据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进行判决。被告人看完笔录,如没有错漏,在笔录上签字。现在宣布休庭。

[主持人] 说: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