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申请执行徐冬冬、马变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5-06 12:29:20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申请执行徐冬冬、马变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徐冬冬、马变霞:

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4日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21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于2022年4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4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支行偿还借款177214.47元及利息。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2054.5元、执行费2756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