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上午9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审理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代理审判员张姝,书记员邓敏。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审: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双方当事人身份主体均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蔡勤友诉被告姚如同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姝独任审判,书记员邓敏担任本庭全部记录。现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和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及撤回起诉的权利。
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
3、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4、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勘验人有符合回避的法定条件的,有权申请回避。
5、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6、有进行辩论、辩护的权利。
7、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8、有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权利。
9、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有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滥用诉权的义务。
2、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实施妨害诉讼的行为,使诉讼按法定程序进行的义务。
3、当事人有如实提供或补充证据的义务。
4、当事人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的义务。
以上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审:是否申请回避?
原、被告:不申请。
原、被告:没有。
审: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及理由或宣读起诉状。
原:宣读起诉状(略)。
审:诉讼请求有无增加或变更?
原:没有。
审: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 2013年1月10日上午,原告打电话让我去做事,原告怕我一个人做不好,他让我把肖双喊过来一起去做事。下午4点左右,肖双在做事的时候发生意外,他的脑袋夹在墙上。我赶忙上去解救,和工地的负责人一起把他送到医院了,我已经尽了最大的义务把损失降到最低。挖机一直是肖双在开,我只是一个传达人、旁观者,我没有重大过错,我没有义务承担原告所起诉的责任。
审:原告有什么意见?
原:被告所说的我不同意。挖机不是肖双开的,他不是我雇请的司机。当天不是我打电话让肖双来的,因为肖双不是司机,他只是学徒。因为肖双不会开挖机,在操作的时候没有拉起安全手刹,导致事故发生,被告把肖双喊来应尽到告知义务。被告及时把肖双送到医院确实做得不错。
审:被告有何补充?
被:肖双在我之前学的挖机,他比我熟悉。我在之前的审理中有证人证言,是蔡勤友让我打电话叫的肖双。再者,我们不是雇佣关系,我只是打零工。
审:现在进行法庭举证质证。
原:2013年1月10日挖机交接表,证明当天挖机是交给被告而不是肖双。
审:由被告质证。
被:属实,是我签的字。我只是从博物馆开到了工地,之后到工地做事一直是肖双在开。
审:由被告举证。
被:之前的审理笔录有我的口供,最后法院让蔡勤友赔偿肖双,如果我说的不属实,法院为什么要认可。
审:原告有什么意见?
原:因为你和肖双的关系,你作了一些偏向性的证词,肖双本应起诉我们两人,但是他只起诉了我。我作为老板,应该承担责任,但是不代表全由我承担责任,你也得承担责任。
审:肖双到底是谁喊过来开挖机的?或者是谁授意的?
原:被告喊的。
被:是蔡勤友让我打电话喊肖双过去的。
审:你们的观点完全相悖,请如实陈述,谁主张谁举证。
原:我只知道我把挖机交给姚如同,之后肖双出事了我才知道挖机交给肖双了。
被:之前庭审有记录,如果说肖双不是原告喊的,他当时为什么不反驳。
审: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谁喊肖双过来,双方有什么意见?
原:这不是本案焦点。
审:那你觉得什么是焦点?
原:我把挖机交给谁,谁就负责。
审:这不是焦点,这是你的观点。
审:下面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原:不是我喊肖双过来的,我跟他没有见过面。我把挖机交给谁,谁就要负责。
被:是蔡勤友让我打电话给肖双的,我没有权利让肖双过来。
原:我是老板,车也是我的车,我要找他,我可以自己打电话,我干嘛要授权你打。
审:双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我不可能找两个司机,我已经找了你,就不会再找肖双。被告当初的证言是为了规避责任。
被:我当初的证言,原告为什么没有辩驳。
审:我查看了当时的庭审记录,上面蔡勤友的律师对你的证言有辩驳,认为你的证言不属实,你就不要再在这一点上纠缠了。你发表新的辩论意见。
被:没有新的意见。
审:双方作最后陈述。
原:我当初非常器重你,但是你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去年上半年是淡季,我把别的司机辞了,就留了你一个,但是你把工资拿到手,就跟我说不干了,导致我工作停摆了半个月。上次起诉的时候,我律师就建议我将姚如同追加为共同被告,但是我没有。时至今日,姚如同仍然觉得自己没有一点过错,我希望法庭能主持公正。
被:我就强调一点,是蔡勤友授意我打电话喊肖双的。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看被告的态度。
被:不同意调解。
审:既然双方分歧过大,庭上不再进行调解,庭下如有新的意见,可及时与法官沟通,现在闭庭。
[主持人] 说:今日直播到此结束。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感谢各位网友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