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制度

编辑: 云梦法院立案庭作者: 云梦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4-06-23 15:29:05

                      云梦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制度

判后答疑是指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识或理解方面产生的疑惑或疑问,进行解释和答复。在一定程度上讲,判后答疑工作也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为了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特制订判后答疑制度。

一、判后答疑工作由本院立案庭确定一名有各项审判经验、有较强法学理论功底的资深法官负责。

二、负责判后答疑的法官应当做到主动、积极、热情,文明礼貌,仪表端庄,答疑表述应当清晰、规范、具体准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三、负责答疑的法官除有针对性的解答当事人所提疑问外,还应主动就所裁判的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法、实体法进行解读,对裁判文书裁判的主文进行解释,通过答疑消除当事人的疑虑。

四、负责答疑的法官在答疑过程中,发现所裁判的案件文书可能存在疑点时,应作适当处理,并及时通报承办人员及所在庭庭长。

五、通过答疑后当事人仍心存疑虑的,应引导其理性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六、因答疑不认真,答复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责任人视情节及后果追究其责任。

七、本制度自2012年1月8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