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上午9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一起涉嫌行贿案

时间:2014-06-09 09:00:39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行贿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审判审判长,黄贞涛审判员王刚,人民陪审员徐其耀,书记员余迪东。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审判长:现在开庭,法警,传被告人彭常珊到庭。下面核实被告人身份。

审判长:被告人彭常珊姓名、有否别名、有无绰号,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处?

被告人:彭常珊,男,(基本情况略)。

审判长:你因何事、什么时间被刑事拘留的?

彭常珊:因涉嫌行贿于20131030被刑事拘留。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逮捕的?什么时间被取保候审?

彭常珊:20131030被逮捕。2013118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

彭常珊:没有。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

彭常珊:收到了,有十几天了。

审判长:被告人彭常珊,你是否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合议庭进行审理?

彭常珊:同意。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由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常珊涉嫌行贿罪一案,本案由审判员黄贞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刚、人民陪审员徐其耀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余迪东担任本庭全部记录。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克宏出庭支持公诉。现告知你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

(一)  可以申请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二)  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  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也可以自行辩护;

(四)  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彭常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你的没有请律师为你辩护,你也可以自行辩护,你有无异议?

彭常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人有没有证人出庭作证?

彭常珊:没有。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

审判长:被告人彭常珊,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没有?起诉书上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异议?

彭常珊: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人陈述一下事实经过?

彭常珊:跟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都是一致的。

审判员:被告人彭常珊,法庭有必要告知你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你们自愿认罪相应的法律后果就是,你在法庭上的有罪供述,将成为法庭对你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之一;第二,人民法院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你听清楚了吗?是否明白法律后果?

彭常珊:听清楚了,明白。

审判长:你是否自愿认罪?

彭常珊:我自愿认罪。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人今天的庭审态度很好,当庭自愿认罪,对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涉嫌行贿罪的罪名不持异议,公诉人没有要讯问的。

审判长:你是怎么到案的?

彭常珊:我是检察院通知我去的。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到案经过有什么异议?

公诉人:对被告人的到案经过,庭下我将补充新的证据提交给法庭。

审判长:下面请公诉人进行举证

公诉人:证据一、被告人彭常珊的供述与辩解;

证据二、证人周世财、杨发润、肖秀英、严新云、李坤义的证言;

证据三、协议书;

证据四、危险房屋通知书;

证据五、委托代理书;

证据六、孝感市水文水资源局文件(举证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彭常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人你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彭常珊:没有。

审判长:刚才公诉人出示了上述证据,被告人对上述证据均无异议,本庭予以采信,法庭调查结束。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由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公诉人:被告人彭常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9000元,应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量刑方面,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认可,请合议庭根据被告人行贿金额及认罪态度作出依法判处。

审判长:被告人发表辩论意见。

彭常珊:我没有什么说的,我认罪。

审判长:刚才控诉双方已将意见发表,法庭已经记录在案,待合议庭评议时,我们将予以充分考虑。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后,下面由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彭常珊:我认罪,这个事错了,但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危害,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审判长:我们将依现有的事实和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提交审批委员会择日另行宣判,现在宣布休庭。      被告人看完笔录,如没有错漏,在笔录上签字。

[主持人] 说: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