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下午3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一起涉嫌抢夺、抢劫案件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抢夺、抢劫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审判员王刚,书记员肖佩。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审判员:现在开庭。法警,请提押被告人覃保云、覃承永到庭。下面核实被告人身份。被告人姓名、有否别名、有无绰号,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处?
被告人:覃保云,男,(基本情况略)。
审判员:现因何事、何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
覃保云:因涉嫌抢夺,于2014年6月17日被云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逮捕。
审判员:你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
覃保云:因犯抢夺罪、盗窃罪于2011年1月20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
审判员: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有多少时间?
覃保云:收到了,有几天时间了。
审判员:被告人姓名、有无别名、有无绰号,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处?
被告人:覃承永,绰号“猴子”、“阿永”,男,(基本情况略)。
审判员:现因何事、何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
覃承永:因涉嫌抢夺,于2014年6月17日被云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逮捕。
审判员:你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
覃承永:因犯抢夺罪,于2008年1月30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审判员: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有多少时间?
审判员:云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指控被告人覃保云、覃承永涉嫌抢夺罪一案。本案由审判员王刚独任审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肖佩担任本庭全部记录。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克宏出庭支持公诉。现告知你们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的权利;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四)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员:被告人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覃保云: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覃承永: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
审判员:(法警,将被告人覃承永押出法庭候审)。被告人覃保云,刚才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没有?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没有异议?
覃保云: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判长:你有什么要补充的?
覃承永:没有。
覃保云:自愿认罪。
审判员:被告人覃保云,法庭有必要告知你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你自愿认罪相应的法律后果就是,你在法庭上的有罪供述,将成为法庭对你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之一;第二,人民法院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你听清楚了吗?是否明白法律后果?
覃保云:听清楚了,明白。
审判员:公诉人对被告人可以进行讯问。
公诉人:覃是怎么归案的
覃保云:我跟他打电话叫他过来的,是公安机关把我抓获之后,我打电话叫他来的,编了一个理由,让他过来拿车子,用我老婆的手机打给他的,我们来云梦玩,我在公安机关交代的都是真实地,
辩护人:车子是谁买的?花了多少钱?
覃保云:车子是我去买的,花了1300元。
覃保云:我们是一个地方的人,认识有7、8年了,我约他来湖北云梦的,刚开始约他出来并不是为了去抢夺,后来因为没有钱,两个人一起决定去抢夺的。
审判员:(法警,将被告人覃保云押出法庭候审,传被告人覃承永到庭)。被告人覃承永,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没有?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异议?
覃承永: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判长:你有什么要补充的?
覃承永:没有。
审判员:你是否自愿认罪?
覃承永:自愿认罪。
审判员:被告人覃承永,法庭有必要告知你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你自愿认罪相应的法律后果就是,你在法庭上的有罪供述,将成为法庭对你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之一;第二,人民法院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你听清楚了吗?是否明白法律后果?
覃承永:听清楚了,明白。
审判员: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询问。
覃承永:他们用覃保云的手机给我打电话,说他因为打架,把电动车扣了,我去了之后等了几分钟,湖北的办案单位就把我抓获了,不是谁提出来的,刚开始是过来玩的,覃保云提出抢夺的。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辩护人:被告人覃承永,当时派出所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有没有意识是因为自己犯了抢夺罪?当时有没有想过要逃避?
覃承永:派出所打电话的时候我意识到了是因为抢夺,我当时没有想到要逃避,我去了派出所,项链卖了5800元,我们平分了,我清楚我的家属和覃保云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审判长:你跟覃保云是什么关系?认识了多长时间?是谁提出来湖北的?摩托车是谁买的?花了多少钱?
覃承永:我跟他是朋友关系,认识有十多年了,两个人商量一起来的,覃保云买的摩托车,大概花了多少钱我不清楚。
审判员:(法警,将被告人覃保云押上法庭)。
审判长:公诉人还有什么要问的?
公诉人:被告人覃保云、覃承永,到底是谁提出抢夺的?
覃保云:是我提出来的。
覃承永:是的。
审判员: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公诉人:1、书证:抓获经过、户籍证明、刑满释放证明书、柳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覃保云立功表现情况说明、谅解书;2、证人刘佳敏、覃家友证言;3、被害人安婷的陈述;4、被告人覃保云、覃承永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云梦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意见书;6、辨认笔录:被告人覃保云、覃承永对作案地点的辨认笔录及照片;刘佳敏、覃家友对被告人覃保云、覃承永的辨认笔录及照片;7、监控视频截图。
审判员:被告人你们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覃保云:没有。
覃承永: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辩护人:这些证据我都看过了,非常清楚,跟他们的供述是一样的,我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人你们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覃保云:没有。
覃承永: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辩护人:没有。
审判员:法庭调查阶段结束。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被告人覃保云、覃承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价值579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覃保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两被告人均坦白、认罪,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人发表辩护意见。
覃保云:没有。
覃承永:没有。
审判长: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详见辩护词)。1、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和定性没有异议;2、在案件的过程中,主观恶性较小,对于作案目的带有随意性;3、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
覃承永:既然犯了法就要伏法、认罪,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次机会。
审判员: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被告人看完笔录,如没有错漏,在笔录上签字。现在宣布休庭。
[主持人] 说: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