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路红线申请执行丁加正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04-14 10:05:19
丁加正:
你与路红线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923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路红线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4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路红线支付报酬2314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同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378.63元,案件执行申请费247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