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一案解多案结!看法官这样化解邻里纠纷

来源: 杨亮亮 时间:2024-03-20 17:35:51


近日,云梦法院民事庭成功化解一起因田地排水引发的邻里纠纷,促使邻里之间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邹某与滕某为年过七旬的独居老人,在同村互为邻里。滕某在两家房屋间的空地上种植蔬菜,邹某在其屋后种植农作物。2023年6月,邹某种植的农作物遭受水淹,由于邹某年迈体力不支,故挖出一条简易沟渠排涝,不料排水却让滕某种植的蔬菜受淹,双方为此发生争吵。滕某的儿子刘某此时正在家中休养,见此情形便上前劝解。在拉劝过程中,刘某用手推搡邹某的肩膀,导致邹某倒地受伤。

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对双方多次开展调解工作,但均未成功。邹某的子女们认为被告刘某依仗自己年轻欺负老年人,刘某则认为自己在事发时并无伤害对方老人的主观故意,双方矛盾骤然升级。

2023年8月,云梦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邹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向云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年11月,云梦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原云梦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公安机关于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刘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又向孝感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理结果

2023年11月,邹某向云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刘某赔偿其各项人身受害损失合计三万五千余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经过,以修复邻里关系为着手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被告刘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鲁莽,主动先行赔付绝大部分款项并申请撤回向孝感中院提起的行政诉讼,邹某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至此,一起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

行要好伴,住要好邻。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存在磕磕碰碰,遇到矛盾纠纷时应多换位思考,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多一分和谐,少一分争吵,共同营造互助互爱、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