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护持天平的人

编辑: 办公室作者: 云梦县法院来源: 本院 时间:2007-10-13 22:47:00

 

今年元至9月,云梦县隔蒲潭法庭受案79件,结案78件,结案率98.7%,其中调解率95%,与上年同期相比,诉讼案件受案上升377%,结案上升400%,执行案件15件,执结1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280%。10月10日,云梦县隔蒲潭人民法庭新建的6间2层办公楼举行落成庆典,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占云发参观新办公楼和检查了相关工作,对隔蒲潭法庭庭长孙毅明给予高度肯定。

十年磨剑圆一梦

1992年,时年25岁的孙毅明退伍回云梦,被安排到城关法庭工作。面对全新的审判工作,孙毅明从头学起,如饥似渴地钻研审判业务。1997年,他取得了法律学本科学历。1999年,他顺利通过了全国法院初任审判员资格考试。2000年,云梦法院组织审判长考试,他考了第三名。

今年初,孙毅明主动向院党组请缨,从条件较好的城区法庭调到条件较差的隔蒲潭法庭工作。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他独创了访的四字方针。:改变作息时间,保证法庭24小时迎接人民群众。:主动出击,到辖区各单位上门服务,立案后开庭前,做好当事人追踪服务,防止矛盾激化。访:到辖区单位访问,力所能及地解决单位的困难。:与司法所、社区、村委会加强联系,经常沟通。快办案,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让当事人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

调到隔蒲潭法庭前,法院党组要求他重建法庭办公楼。为了解决法庭征地中的遗留问题,他和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一起,逐一到相关农户家中做工作,妥善解决了青苗费问题。法庭在建设过程中,从基础开挖到主体施工,他不顾炎热的天气,一直蹲守在现场,当好监督员。在办案之余,他扑在建设工地上,确保了新隔蒲潭法庭办公楼的质量。新落成的隔蒲潭法庭一跃成为全市一流的乡镇法庭。

一车中药“灌”硬汉

孙毅明身高1.83米声如洪钟、走路如风,在大家眼里是个硬汉。2000年,孙毅明在一次体检中,却被查出患有肾衰竭症,当时他正在执行云梦县某公司诉某外资企业货款纠纷案,被执行人欠货款83万元。孙毅明怕影响工作进展,选择了吃中药的保守疗法,他将熬好的中药装满了7个葡萄糖瓶子,带在身边赶到宜昌。他一边喝中药,一边做工作,最终追回83万元标的款。该案的执结,受到了上级法院的通报表扬。

就这样,他每天坚持喝又苦又涩的中药,带病工作一年多来,他喝剩的中药瓶子足可满装一辆小卡车。

喝中药的保守疗法没能治好他的病,无情的病魔向这个硬汉袭来,病情后来恶化成尿毒症,他不得不进行每周二次的肾透析。肾透析需要割断左手大动脉,两端插入大编织针般粗的针管,这种痛苦常人难以忍受,可他硬是不做麻醉,也没吭一声。2002年9月25日,他被推进换肾手术室前,潇洒地向亲友们打着字手势……

直到现在他每天二次要服下20多粒的抗排异药片,这种药物使他体质下降,他的血色素只有正常人的一半,一旦身体出现伤口,便很难愈合。手术后他休息不到半年,身体还没完全复原时,他又投入到紧张的审判工作中。

两袖清风托天平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有时,案件刚进法庭门,原告被告都来说情。孙毅明常对送钱送物的当事人说:我办的事都是我该做的,用不着感谢;我不办的事都是不能做的,就是送座金山也不能办。

2007年3月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件审理时,孙毅明发现刘某对妻子有长期虐待的行为,其妻于2000年曾向法庭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后,刘某在外与多名女子同居,双方分居达3年之久。被告刘某为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先后二次托熟人送礼到孙毅明家,被拒之门外。刘某见孙毅明软的不吃,就气势汹汹地对他说:老子坐过牢,你要是把我的婚离了,小心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孙毅明掷地有声地说:我是当兵的出身,面对枪口都不怕,我死了是烈士,你也不会有好下场。凛然正气镇住了刘某,孙毅明依法判决刘某与妻子离婚。

2007年5月,占某到法庭感谢孙毅明秉公审理了他与朱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给孙毅明送去一套价值1000多元的西服,被孙毅明婉言拒绝,后又三次执意要向孙毅明表示心意。孙毅明说:朱某欠你的钱,我不喝你一杯水, 也要判他还你钱。占某只得将礼品收回。

千辛万苦促调解

矛盾越审越大,绝不是好法官。孙毅明一直将定纷止争作为法官的责任,力求通过调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15年的法院工作中,孙毅明以惊人的效率办结了600多起案件,无一例上诉发回或改判、无一例错案、无一例超审限,当事人服判率极高。2006年他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优秀调解能手称号。

2007年元月,他先后5次主持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但都没有成功,最终以判决结案。当有人问他:在审判工作相当重的情况下,这种调解有意义吗?孙毅明却说:虽然5次调解让我很累,但是很值!通过5次调解,感化了双方当事人,使他们对即将做出的判决从无法接受到慢慢接受,这与直接判决的效果是大相径庭的。

2007年2月,法庭受理了栾某诉杨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分居达6年之久,且杨某在分居期间与他人同居。孙毅明受理该案后,在向杨某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时,杨某因担心自己与别人同居会受到法律追究,正收拾行李准备外出打工。孙毅明及时向他告知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杨某权衡利弊后,主动要求尽快处理纠纷。孙毅明及时通知栾某就地在杨某家中开庭,在他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激动的说:我做梦也没想到你们法官能把法庭设在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