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法院院领导、庭长接待制度

编辑: 云梦法院立案庭作者: 云梦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4-06-23 15:28:06

                      云梦县人民法院院领导、庭长接待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信访接待工作,使信访接待工作有序进行,方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现对本院审执等工作的有效监督,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诉请,合理解决信访当事人的诉求,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特制订院领导、庭长接访制度。

一、院领导、庭长接访制度的主体是指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各业务庭的庭长或负责人。

二、院领导、庭长接访的时间由院办公室依顺次每月一安排,并制作值班安排表发送值班人。

三、接访人接访时应及时做好接访笔录。对应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解决,对涉及需各相关部门答复解决的,应当即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现场答复并适时做好处理。对重大、群体性有较大影响可能导致逐级上访的信访应及时向院主要领导汇报。

四、院领导、庭长的接访日遇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入接访的,应主动与院办公室沟通,由院办公室做好替补衔接,杜绝空班。

五、接访人员对来访者应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在接访时应当着法官服,佩戴法官小徽章,做到着装规范、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得体。

六、接访人员在接待中,应当认真听取听懂来访者的陈述和意图,答复要具体、准确、规范,避免因接待不热情、用语不规范,答复不具体明确等而产生不良影响。

七、本制度自2012年1月9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