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下午3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一起涉嫌非法经营案

时间:2014-05-29 15:03:15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非法经营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审判审判长陈晓红,审判员王刚,人民陪审员鞠爱兵,书记员余迪东。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   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法警,传被告人郭红伟到庭。下面核实被告人身份:被告人郭红伟,你还有没有别的名字?你的出生年月日?什么民族?文化程度?什么职业?捕前家庭住址?

被告人:郭红伟,男,(基本情况略)。

审判长:你因什么事、什么时间被刑事拘留?

郭红伟:因涉嫌非法经营于2013年10月26日被孝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审判长:你什么时间被逮捕?

郭红伟:2013年11月28日被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孝感市公安局执行。

审判长:在此以前受过法律处罚没有?

郭红伟:没有。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

郭红伟:收到了,有十多天。

审判长:云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由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红伟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本案由审判员陈晓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人民陪审员鞠爱兵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余迪东担任本庭全部记录。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龚丽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红伟的家属委托河南金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湖北严达律师事务所余飞律师为其辩护出庭参加诉讼。现在告知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略记)。

2、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还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可以向法庭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4、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还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被告人,以上权利你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郭红伟:听清楚了,不申请。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

审判长:被告人郭红伟,刚才公诉人向你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没有?指控你犯有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和事实有没有异议?

郭红伟:听清楚了,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人有什么补充的?

郭红伟:装车的时候货主说是装中药材,只到烟草专卖局查获才知道是烟叶。烟叶的件数是240件,对查获的过程没有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补充的?

辩护人:查明的事实中有一点异议,对河南男子和随行女子这一点有异议,他们是什么时候离开是有异议的。第二、到底是谁举报的这个有异议,没有证据来证明是祝俊辉举报的,第三、对烟叶240件没有实际重量,对鉴定价格有异议,鉴定过高。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你有没有疾病?你驾驶证每年都年检吗?你是从事什么职业?多少时间了?2013年你是从哪里运电器到商丘?运费是多少?你接的业务需不需要验货?如果让你运毒品,你会不会验货?你平时点不点货?你当天接这个业务的货主电话是不是在公安机关交代的电话号码?平时有没有跟货主联系?你的电话号码是多次?你跟货主有没有联系?你运的这批货是从河南到哪里?运费是多少?车上的一男一女,你认不认识?他们是怎么找你的?你以前晚上运过货吗?正常情况下你是不是应该是看一下你拖的货物?他们从哪里把你带到拉货的地点?他为什么让你再环城公路等几个小时,以前有没有这个情况?你装货的时候车上有几个人?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车上装的是烟叶的?你是在哪里被检查的?你当时闻不闻得到烟叶的味道?

郭红伟:没有疾病,视觉很正常,嗅觉不是很灵敏。有年检。我是个体司机。我干了两、三年。我是从许昌运货到商丘,运费是1200元,具体每公里多少钱不是按公里算的。有的时间验,有的时间不验。毒品肯定我不会运。有时候点货,有时候不点。是的,没有联系。18237490718是我的电话号码。我没有跟他联系。河南到长沙,说的是6000元,后来没有说具体的钱。车上的一男一女不认识。我在下货的时候,他们找我,说让我运药材去长沙,运费是6000元。运过。当时货主说是运的中药材,因为下雨我就没有看。应该去看一下。下午4、5点钟的时候,我到夏邑县,下了环城公路,他就让我在路边等他,后来才把我带去装货。他说是他家,在他家里装货的。没有。车上是连我三个人,直到被检查的时候我才知道是烟叶,是在大悟县烟草局被扣的,当时装货装了两、三个小时,就240件烟叶。我没有闻到。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第一、你平时跟别人运货是不是每次都要查看?第二、每次装货需不需要打开包装去看?第三、拉货是以什么为准?烟叶和烟丝你能不能区分?烟丝有没有味道?你能不能区分?烟叶有没有味道?你能不能区分?别人告诉你车上是烟叶的时候,这两个人去哪里了?登车检查的是除了祝俊辉检查,还有什么人?你打过烟草举报电话的?

郭红伟:不是每次都要去查看货物。不需要。是以别人告诉为主。不能,烟丝有味。烟叶我不知道。不知道。没有了。打了,我是用烟草的卡片打的举报电话。

审判长:你的车子豫K63179是不是你自己买的?你一般跑长途还是短途?当天运电器你是从哪里运到商丘?你们的运费是怎么计算的?是按货物还是按路程?你是什么时间开始出发的?用了多少时间?你卸货的时候在哪里?运送电器有没有押车的人?卸货在什么地方?当时雇主是怎么找到你的?事情经过是怎么样的?运费是多少?货主是在什么时候说让你拉到广州的?什么时间谈好从河南到广州?你运货什么情况下验货?你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装货的?商丘市人民路到夏邑县农户院里有多远?雇主是不是一直跟你再一起?商丘有什么特产?你吸不吸烟?有多少烟龄?你的车子是谁举报的?

郭红伟: 2011年我自己贷款买的。只要有货就拉。许昌运到商丘。路程和重量一起计算。晚上两、三点钟出发的,三个多小时到的。我在车旁边,没有押车的人。就在大路旁边,有四车道。当时有个人过来,问我拉不拉中药材,到长沙,我不愿意去。后来他说药材也不重,还派人跟车,我就去了。到长沙是6000元。因为豫K都是许昌的车。是在上高速后,他打电话跟我说去广州。当时没有具体定下来,我说要10000元,后来他们说走到哪里就再说。在托运部和跟人的时候就不验货。装的是箱子就要运货。晚上十点才开始装货。电器是上午9点开始卸货,中午才卸完。五、六十公里。他到了下午说要找人装,到了晚上十点多才开始装货。玉米、小麦和中药材。我吸烟,二十多岁就开始吸烟,多的时候一天抽一包。我也举报的,说我车上装了一箱烟叶,就是在查获的时候举报的,在检查后举报的。随车的两个人在没查车之前走的,是在服务区走的,他们说货到付款的。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进行举证。

公诉人:证据一、书证:被扣货车辆装载烟叶的照片、抓获经过、出警经过、孝感市公安局勘验/检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孝感市烟草专卖局询问笔录;孝感市烟草专卖局立案报告表;孝感市烟草专卖局登记保存通知书;孝感市烟草局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孝感市烟草专卖局卷烟入库单;湖北省烟草专卖局价格认定书;

审判长:被告人郭红伟,你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郭红伟:。

辩护人:。

公诉人:证据二、证人祝俊辉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郭红伟,你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郭红伟:。

辩护人:。

公诉人:证据三、被告人郭红伟的供述与辩解;

审判长:被告人郭红伟,你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郭红伟:。

辩护人:。

公诉人:证据四、湖北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报告;

    证据五、通话记录(电子版)(举证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郭红伟,你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郭红伟:。

辩护人:。

审判长:被告人你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郭红伟:没有。

辩护人:有。

审判长:辩护人举证。

辩护人:。

审判长:公诉人质证。

公诉人: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被告人郭红伟未经许可经营烟叶,价值达48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合议庭依法判处。

审判长:被告人发表辩护意见。

郭红伟: 。

辩护人: 。

审判长:公诉人发表第二轮的意见。

公诉人: 。

审判长:被告人发表第二轮的意见。

郭红伟:没有。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郭红伟: 。

审判长:本案将择日另行宣判。被告人看完笔录,如没有错漏,在笔录上签字。现在宣布休庭。

[主持人] 说: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