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陈丽申请执行徐运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5-07-02 11:21:30
徐运梅:
你与陈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孝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902民初61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晏德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6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标的208726.08元(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4167元,执行申请费3093元(暂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