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温情调解破家暴困局 司法守护化解家事难题

来源: 李舒 时间:2026-08-14 16:38:24

温情调解破家暴困局 司法守护为妇女撑起“法治晴空”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家风和睦、家事安宁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近日,云梦法院曾店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为本、调判结合,审理了一起因家暴引发的离婚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本案中,原告李某(化名)与被告张某(化名)结婚三十余年,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现二人均已成年。共同生活期间,张某性情暴躁,时常对李某恶语相向,有时发展为肢体暴力。李某身患重大疾病,先后多次入院住院治疗,张某未尽到夫妻扶助义务、疏于照料关怀。在长期遭受家暴、患病缺护的双重打击下,让李某彻底对婚姻失去信心,遂至曾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审判难点

本案审理面对诸多现实困境:一是双方矛盾激化,被告庭审拒不悔改,对抗情绪强烈;二是原告属于双重弱势主体,迫切希望能够尽快解除婚姻关系,摆脱伤害环境;三是判决仅能解决婚姻关系,难以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纠纷、消解隐患。

面对上述审判难点,承办法官充分发挥调解柔性司法优势,深入开展调解工作:

以柔性司法替代刚性裁判,避免“二次伤害”。承办法官结合《家庭暴力告诫书》,向被告宣讲《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明确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亦是法定离婚情形,严肃阐明暴力行为对配偶人身权益造成的侵害后果。经过多轮法理阐释与思想劝导,逐步消融被告的对抗抵触心理,纠正其错误观念。同时,充分共情倾听原告的现实诉求与内心顾虑,做好心理疏导和情感抚慰,为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合意打下基础。

人身安全是原告最核心、最迫切的诉求。调解达成之后,为防范后续衍生风险,法庭主动对接属地派出所开展部门联动,共同到场陪同原告收拾行李取回个人物品,以现实的安全保护消除原告的顾虑,真正解决后顾之忧。

 

下一步,曾店法庭将以本案为契机,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进一步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与公安、妇联、社区等多部门联动,刚柔并济、精准发力,以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