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 促进社会和谐

编辑: 办公室作者: 云梦县法院来源: 本院 时间:2008-05-28 22:45:00

   

刘国平同志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先后在三个基层法庭工作达15年,在民一庭工作3年,自1997年以来一直担任庭长职务,除了完成庭长岗位职责外,心系百姓,倾心民调工作,能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其他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在他任云梦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后,该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方面民一庭自身的民事案件调撤率年均占全部结案总数的71.8%。刘国平个人办案调撤案件近三年来达89件,居全院调撤案件数之首。他将个人调结的案件先后撰写文章有4篇次分别被部省市级党报刊登,2005年云梦县政法委举办的《法制经纬》栏目连续两周报道他个人题为“细心调解见功夫”的典型事迹。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扎实的理论功底,全身心地投入到指导民调工作中去,他帮助地方村组织、社区健全民调机构,培训大批人民调解员,变“审判庭”为“课堂”,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受到法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2008年5月,在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刘国平同志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指导人民调解显本色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基层人民法庭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职能是法定职责,而在各人民法院民一庭又是各人民法庭业务的指导庭,因此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民一庭义不容辞的职责。在2005年初,刘国平主动向法院党组汇报,制定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划,他主动与乡镇法庭、司法所、村委会、社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了“法庭积极从源头上下功夫,精心指导民调工作,使民间纠纷和可能发生的涉法上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当地”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他特别注重法庭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配合,积极构建网络,形成调解合力,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在他的倡议和指导下,辖区内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68个,做到一村一个调解组织,现有人民调解员1140人,拥有办公用房480间,民事调解室22间,三年来共处理纠纷4066件。

采取有效措施,培训民调人员。针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水平低而制约民调工作发展的现状,他组织全县108名民调人员进行了3次集中培训,系统讲授《婚姻法》、《民法通则》、《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释法。针对民调人员普遍存在法律知识匮乏的现状,法庭又免费为他们赠阅各类书籍800余册,订阅《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编》等书刊,指导他们规范制作民调协议书,按规定将案卷归档,使基层民调工作日趋规范。同时,以案代训,积极聘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邀请庭审观摩。先后聘请了66人5次参与、旁听19件案件的审理,每位调解员每年平均参加对少四次以上的庭审观摩活动。具体的审判活动是对民调人员最后的现场培训,大大丰富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处理纠纷的技能。与此同时,民庭的6名干警全部担任辖区兼职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共对乡村干部、学校师生开展法制辅导讲座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0人次以上。

加强协作,全力配合基层调委会的工作。对当事人争议大、矛盾深、影响广、基层民调组织处理难度大的案件,法庭应他们的请求,及时配合工作。如今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92488部队政治处通过县人武部向民一庭反映在该部队服役的军人宋永琼的家人与他人发生纠纷的事情,当即刘国平同志到纠纷的发生地云梦县曾店双岗村与该村民调组织见面,现场指导如何调查、如何说理、如何主持调查,经进行法律宣传、说服教育,通过疏通调解,两家消除了矛盾,最终达成了一致赔偿,让这起矛盾没有出村,消灭在基层。该村人民调解员也从中学到调解经验。

加强监督,促进民调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民庭经常与各乡党委、人大、政府密切联系、沟通,对各村民调组织的建设和民调人员的任免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帮助民调组织争取办公经费,五年来共为各调委会争资6.8万元,争取办公用房15间。并积极建议对德高望重、处事公正、经验丰富的民调人员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定期对民调组织办理的案件开展评查,反馈意见,帮助整改。依法及时纠正个别显失公正的调解协议,共评查800多件案件,纠正32件,进一步促使了民调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在刘国平及民一庭全体干警的有力指导下,民调组织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据统计,该辖区有76%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人民调解阶段,大大减轻了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压力,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的良性互动。

业精于勤守岗位

刘国平同志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他充分认识到知识、经验、技巧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民商事纠纷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与化解不仅是民事法官的职责所需,更是一名法官的政治表现,因此,他不断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从中摸索、总结和提高,成就进步、成熟的审判工作。概括地讲,他在努力做到“二勤”:第一,勤学习。自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从未间断学习,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他先后完成了法学专科、专升本的全部课程。处理好工学关系,在繁忙工作之余,除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外,还收看电视法学讲座节目,利用业务时间先后收看知名教授授刘的《劳动法》、《婚姻法》、《合同法》等,他象一头饿牛跑进菜园,勤奋地汲取政治、业务理论的营养。同时他不辍写作,不仅把读书看报听视的学习知识整理成读书笔记,而且积极撰写理论性文章,这不仅强化记忆、巩固学习的成果,而且为司法实践和同仁们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和借鉴参考,他曾有两篇文章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第二,勤思考。理论是实践的眼睛,思想为行动先导,刘国平同志针对民一庭工作的特点、审判的需要,为做好调解工作,迅速结案,结婚姻纠纷、赔偿纠纷、侵权权属纠纷分别总结出各类案件调解方法。如:“对症下药巧调解”法、“明察秋毫准调解”法、“苦口婆心细调解”法、“借助外力促调解”法等等,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他曾运用总结的调解法之一——“对症下药巧调解”法,成功调解了“云梦县隔蒲三里庙村145位村民诉湖北蓝天盐化集团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受案之时,双方对抗激烈,农民经常冲击企业,地方政府、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多次出面协调无果,刘国平主审此案时,打破传统的庭审模式,而是一头扎进企业与农户之间,充分听取各方代表的主张和意见。合议庭找到各方的争议焦点和意见分歧后,就在当地政府提供的场所进行“圆桌式”开庭,刘国平把调解贯穿审理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法释案,让双方明白自己的主张有理或无理,并能初步理解法律精神。调解过程中,刘国平针对相邻各方处于“相互依存、共求发展”利益关系,引导当事人站在顾大局、求共赢的角度互谅互让,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和则利、斗则害、谅互赢”的利害关系,刘国平找到调解工作的基础和突破口,号准当事人的思想脉博,从“企业求发展、农民得实惠”角度拉近双方思想感情,该案的成功调解,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事后不久,《人民法院报》刊登在头版的标题为《云梦法院全程调处145户农民群体诉讼案件》一文全面客观地予以报道,取得了良好的舆论效果,地方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也给予高度的评价。

倾心工作塑形象

从事过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人都感受到其中的辛劳和酸楚,首先是民商事案件专业性强,从程序到实体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决可谓浩瀚如烟,办理民事商事案件必须熟悉掌握相关规定。对于当事人而言,他可能只知其一,或许知道一点而不在一块,但他们只凭借一点点就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彰显其权利。因此,民间法律意识和法官素养之间形成很大的反差,这导致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价值取向等方面也是大相径庭,这必然引起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在如何解决纠纷、平息诉讼问题上存在认识瓶颈,从而增加了案件调处的难度。因此,当好一名民事法官,单凭有专业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树立爱民、护民、利民的思想,必须正面引导当事人诉讼,把博大精深的法律精神去点燃无知当事人的心灵之烛,化作当事人自觉的行动,这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体现,也是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出于此认识,刘国平同志常怀爱民之心,行为民之实。年迈的老人走进办公室,他能认真细致的听取老人的倾诉,不厌其烦地把理论性的法律规定予以通俗易懂的讲解,为怎样打得赢官司必须做好哪些准备,都一一写在纸条上,叫老人们回去住址揣摩。还有的离婚当事人年轻气盛,认为法官怂勇丈夫起诉离婚,不查清案件、擅自立案,叫嚷着、甚至指着刘国平同志的眼睛……,但他有思想准备,能原谅、能理解粗野无知的举动,并且能运用恰如其分的技巧和说理能力,平息他们心中的怒火和误解。例如:2005年民一庭受理了原告新南洋房地产开发公司诉熊某某等六户财产权属纠纷案,因新南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熊某某等六户以无住房为由居住在原厂房内,拒绝迁出,致使新南洋公司在拆迁过程中受阻,由于新南洋公司在拆迁过程中采取了一些过激方法,强行将该房屋拆除了一部分,随时都有房屋倒塌、危及六户居民财产安全的可能,六户居民产生逆反心理,誓死不搬家,并扬言谁强行搬迁就用一瓶农药对付。时值为难之时,民一庭受理此案,刘国平作为主审法官,认真查阅案卷,侧面了解与该案相关的历史背景,经过对新南洋公司大量的说服工作,他们同意给予他人人性关怀,考虑适当补偿;另一方面,劝导熊某某等六户,站在法律规定和理性角度考虑处理事情,激励他们要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最终促使双方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熊某某等六户安全地迁离了拆迁房屋,避免了事态的扩大,新南洋公司的开发工程也得到了顺利进行。刘国平同志对自己所办的每起案件,十分注重发挥庭审功能,充分调动当事人诉讼积极性。他能以自己沉稳、平和、谦逊的人格鬼力,辅以律师们的机敏善辩,充分体现了诉讼的艺术和策略,使庭审活动始终不失轻松和幽默,通过庭审的引导、带动和感染,当事人均能明白领悟到有容乃大、求同存异的重要意义;在调解时他能因势利导,让当事人由对抗转为合作,以求共赢。

做好调解工作,还意味着一个法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和牺牲个人利益。今年5月初民一庭受理了一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于被告是河南南阳人,为了方便当事人,刘国平同志为了尽快结案,在办理完前期手续后,顾不上休息,刘国平同志中午刚吃完饭就顶着37度的高温,冒着酷暑与彭法官一起奔赴南阳,当天晚上才到。顾不上旅途劳顿,第二天一大早,刘国平同志一行就去查找被告,由于被告搬家,加之人生地不熟,刘国平同志他们顶着烈日经过多方打听查询,花去大半天的时间才找到了被告,他们渴了喝点矿泉水,饿了用盒饭对付。由于案情很复杂,他们冒着酷暑连续在南阳奔波了三天,走街串巷,终于将案件的原委弄得水落石出,为开庭作好了充分准备。案子办完了正是周六的下午,被告邀请刘国平同志一行吃晚饭,建议次日到南阳的景点游玩,刘国平同志本着秉公办案的态度,婉言谢绝了被告的邀请,随即驱车赶回云梦。第二天是星期日本应该在家休息,但是刘国平同志为了尽快给当事人答复又到办公室继续工作,由于前期工作扎实有力,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星期一另一起案件早上八点半开庭审理,刘国平同志担任审判长,到十点多钟的时候,身边彭法官见刘国平同志的双手不停地在颤拌,问了一下,他说:“没有什么事,继续审理”。过了一会,他的手颤抖得更加厉害了,脸色也变得苍白了许多,彭法官建议他休庭去休息一会,他答道:“只是手脚有点发麻,可能是痛风犯了,我喝杯水就没事的,当事人都不是本地的离这里较远,尽量当庭促成调解结案,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他们好了事回家。”刘国平同志说完继续审理案件。案子到下午一点多才审理完毕,刘国平同志是被扶着站起来走回审判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