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法庭+社区” 巧解邻里纠纷
来源: 施思林
时间:2024-09-20 08:49:16
“法官,您说得对,我们作为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打官司劳心耗力伤感情,这次能和解真是太好了。”近日,云梦法院新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村民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你好,我要起诉,我种的树被人移走了。”
听完当事人的讲述,承办法官立刻联系社区以及辖区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
据悉,原告与被告是同村的邻居,原告在属于村集体土地的河堤边种植了33棵桂花树,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移走部分树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本案诉前,经道桥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原告因此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进行赔偿。
考虑到本案属于村民邻里间的纠纷,为彻底化解双方纠葛,解开双方心结,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并邀请社区书记到场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理角度梳理双方意见及诉求,并进行明理释法;同时社区书记从情理角度,向大家灌输邻里和睦的理念,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积极解决问题。
“你们不仅是一个村里的,也是老邻居了,如果因为这点小事结仇,后面相处怎么办?”“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
经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社区出资购买部分树苗并同被告一起种植到原告原种植土地上。
下一步,云梦法院新店法庭将持续发挥“法庭+”模式,凝聚解纷合力,切实让矛盾纠纷止步于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