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3日上午9点直播云梦县人民法院隔蒲法庭一起离婚纠纷案

时间:2015-03-13 09:00:00

[主持人] 说: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说: 今天上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云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  

[主持人] 说: 担任今日庭审的审判员是:审判长刘建新,审判员黄建平,人民陪审员刘幺祥,书记员汪先坤。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书记员] 说: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审判员:现在开庭,云梦县人民法院隔蒲潭人民法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喻双新诉被告栾欢婷纠纷一案,这是第一审民事案件。

审判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2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判员:由原、被告双方陈述各自的基本情况。

原  告:喻双新,男,(基本情况略)。(到庭)

委托代理人:王念东,云梦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有权代为立案、变更、撤销诉讼请求,出庭、调解、代收法律文书。

被  告: 栾欢婷,女,(基本情况略)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刘建新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黄建平,人民陪审员刘么祥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汪先坤担任本庭全部记录。

审判员: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权 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

2、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3、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4、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履行如下诉讼义务:

1、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纪律,听从法庭指导。

2、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审判员:以上告知的诉讼权利义务,原、被告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回避?

原 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被 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8条之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前,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证人或鉴定人员出庭作证。

原 告:无。

被 告:无。

审判员:首先由原告方陈述其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当事人的情况不再陈述,只陈述诉讼请求。

原  告: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喻瑾随原告生活 ,被告承担相应的抚养费。3、退还原告现金15000元。事实与理由(详见诉状)  结婚之前,大概2012年2月十几号我给了被告酒水钱一万,然后彩礼钱是给了3万元;2013年我在外面做事的时候,被告栾欢婷从我卡中转走1万5千元;我家小孩出生的时候,被告她母亲姚菊香给了我们1万元,随后我还给她们了;2014年2月8日栾欢婷走的时候带走了我的2千元钱。要求被告栾欢婷返还以上财产。 小孩2013.7.12出生,期间由栾欢婷照顾,大概6个月一直照顾到2014年2月8日她出走,照顾的时候生活在我们家。

原代:  女儿出生5个月后,就一直随原告生活;女儿喻瑾患有哮喘病,一直由原告父母治疗照顾,原告家庭对于小孩习性更了解,更有利于小孩成长。

审判员:原告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员:被告答辩?

被  告:1.我们的夫妻感情,存在很多问题,但是我不想离婚。我们从结婚到离婚到复婚到生小孩如原告喻双新所说,我舍不得我家小孩,其他的没有想说的。2014.2.08我走是因为和原告生活的时候,在生小孩的坐月子的时候,喻双新的父母根本不照顾我,就是我想买一条喜头鱼,他们找我要钱;我坐月子时候,喻双新的父母不帮忙照顾我家小孩。喻双新的母亲对我不好,连饭都不愿意做给我吃,2013.3月份离婚的时候是因为喻双新父母两个人挑唆。喻双新与我关系还可以,就是他家里人,父亲,哥哥出来说我时喻双新就躲着不管我。喻双新母亲在街上拉我头发打我时,喻双新为了他的妈,说要跟我离婚。后来,我还是想在他家过求助喻双新二妈,但是没有用。 2.关于财产,1万元酒水钱是事实;彩礼钱一分钱都没给;至于1万5千元转卡的事儿不可能发生;我小孩过生的时候,我母亲确实给了1万元但没还我们;我走的时候没有带2000元那个事。3.我是一定要求要小孩,在抚养问题上喻双新要承担一定抚养费;小孩从出生到我走一直我在带,我更了解;他爸爸又残疾,他母亲有高血压,丙肝;喻双新的哥哥是残疾,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要抚养,小孩在我家成长更好。

审判员:被告有无补充?

被告:没有补充。

审判员:原告有什么要补充的?

原告:1.她坐月子时,栾欢婷姐姐也一直住我家,大概两个月,我母亲一直照顾她们。2.我妈妈没打过她。 3.我哥哥有残疾不可能打被告。4.我家里人没有不给饭她吃。

审判长:下面进入庭审、质证阶段,首先由原告方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举证。

原  告:证据一、原告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原告主体资格及女儿的基本情况。

证据二、喻双新与栾欢婷的结婚证,证明喻双新与栾欢婷于2013年3月25日在云梦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证据三、2013年鄂云梦民初字00347号调解书,证明原、被告曾经离过婚。

证据四、女儿喻瑾病历,证明女儿喻瑾患有哮喘,原告多次带其治疗,证明女儿生病期间一直由原告照顾生活。

证据五、中国邮政储局银行,户名为喻双新的存折一份,上面显示2013.12.5取款10000元,证明此款系被告栾欢婷母亲在女儿出生的时候给了1万元,此款取出后给了栾欢婷。同一天,取款2000元证明在当天给栾欢婷2000元的事实。

审判长:原告方还有无新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  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方还有没有补充说明?

原  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方就原告方的上述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发表质证意见。

被代:  对证据一、二、三、四没有异议;

对证据五有异议,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折子的存在,他没有给过我10000元,2000元的事实。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方进行举证。

被  告:证据一、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被告主体资格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方就上述证据进行质证并发表质证意见。

原  告:对证据一无异议。

审判长:对双方无异议的证据本庭将予以采信,对于有争议的证据合议庭经核实合议后将作出决定。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代:1.原告方认为两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要求离婚,2012.2.8认识,2012.3.8日举行婚礼,婚姻基础不牢固,导致2013.3.5日到法院离婚。2.即使复婚之后,两人并没有好好生活也是在吵闹中过日子,长期的分居让原告对被告死心。3.2014.12.9原告到被告家协商,结果发生打斗,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请求判令离婚。4.被告之所以不同意离婚是为了女儿,但她实际没有照顾女儿,女儿生病期间被告也没有回来看一下,原告对于女儿现在不太了解5.抚养费请求被告依法承担。6.三金等问题请求法庭依法判决。

原  告:被告在我家生活期间,没有经济来源,有张卡在她手上,我一直给她汇钱;她作为母亲,没有承担照顾小孩的责任。

被  告:我在原告家生活时他没有给我钱;他妈妈打我时,原告父亲,哥哥,姐姐不但没有劝解,原告本人也让我滚,他家里人对我不好,我没有办法才走的,小孩生病原告没有对我说,所以我不知道,元宵节那天,我一个人在外面,原告没有打一个电话我,他对我并不好。

审判长:原被告已发表第一轮辩论意见,请双方当事人发表第二轮辩护意见应注意以实施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原告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  告:原告之所以不给被告打电话,是因为被告拒绝接我电话

审判长:原告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方还有无补充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通过刚才的辩论意见,双方争议的焦点很明确,合议庭在合议的时候将予以充分的考虑。

审判长:原告方有没有最后陈述的意见?

原  告:请求法院尽力调解,调解不成依法裁决。

被  告:尊重法院。

审判长:依据《民诉法》第141条第9、93、96、142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资源合法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应当进行调解。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希望你们双方能理性的看待问题,互相包容,正确的理解法律政策,希望双方慎重考虑,原告方是否同意进行法庭调解?

原  告:同意

被  告:同意

审判长:原告陈述调解意见?

原  告:申请庭后调解。

被  告:同意庭后调解。

审判长:今天庭审结束,双方当事人看过笔录无误后签名,现在宣布闭庭。

[主持人] 说:今日直播到此结束。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