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答 辩 状
答辩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年 月 日
注: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一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